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穗建规字〔2021〕2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拟删除《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内容,其他内容不作修改。于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共15日)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521条反馈意见,其中同意删除《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有3条,反对的有518条。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则》,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