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社区活力、加强文化功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我局起草了《广州市老旧小区既有建筑功能转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公众意见1条,由于意见内容与本政策不相关,因此不采纳。对其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建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处理。收到的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公众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