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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来源: 本网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3 14:2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就《修改〈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邮箱、网站等渠道共收集意见1条,现就收到的公众意见予以公布。

序号

反馈意见

意见来源

1

建议删除《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理由:1.根据《民法典》第276条和第937条的规定,可知“建筑区划”和“物业服务区域”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专有名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45条的规定,市级政府规章不具有法律解释权。2.《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的修订稿,试图将“建筑区划”和“物业服务区域”进行捆绑或者关联,这是没有法律支撑的。3.如果保留《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则会导致《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与《民法典》第276条的规定相冲突,进而造成市政府规章解释或者变通了法律规定,超越市级政府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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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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