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由我局编制,在向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4月10日至4月18日通过我局网站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等形式共收到40条反馈意见。经我局对征集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采纳其中的5条,部分采纳其中的2条,不采纳其中的8条,定性为无关意见25条。
采纳和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加快公租房分配频次、实行网上申请、公平公正公开摇号分配等。
不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一是将部分群体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如:缴纳社保5年以上人员、3年以上一线基层工作人员、有生育意向家庭、四级残疾人等群体),由于上述群体或涉及面较广、或困难程度相对不高,将其纳入优先范围将影响困难群体优先配租,因此未予采纳;二是建议弃租后应保留原轮候号继续轮候,该做法将增加弃租率,不利于房屋及时分配到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家庭,因此未予采纳。
无关意见主要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准入条件及审核、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申请及续租、租房补贴、商品房项目建设进度等,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
特此说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