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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03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网站、邮箱等渠道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经研究,采纳1条,部分采纳3条。

  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已缴交配套费的,若建设项目符合缴交时配套费减免政策或征收规定的,建设单位可向原征收机构申请退还已缴交的配套费。

  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建议将医疗教育和城中村改造复建安置住宅等项目纳入减免范围,引入承诺制、修改相关减免程序等。部分采纳的理由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工作需遵循上位法规定,与其他政策做好衔接;建设单位可根据政策规定已明确的减征范围、减征比例标准和免征范围,申请减征事宜、免征事宜。

  特此说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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