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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的公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0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3月22日至4月20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通过网站留言、邮件等渠道共收到意见118条,反映具体个案情况、不针对具体条款等与本配套文件无关的其他意见31条,针对文件条款内容的87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归纳意见和处理情况如下:

序号

具体意见

处理情况

备注

1

建议做好新旧改造模式衔接,明确文件的适用范围,保障已批复的“三旧”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实施。

采纳


2

建议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计划管理、数据审核、方案编制、资金监管等具体工作流程。

采纳


3

建议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的类型和模式,允许权利人自主或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开展“三旧”改造。

采纳


4

建议进一步细化“三旧”改造中需要表决的情形、表决主体和表决比例要求,确保表决结果公正、真实、有效。

采纳


5

建议进一步完善旧村庄改造中留用地统筹利用、土地整合、土地供应和出让金计收等条款。

采纳


6

旧厂房改造土地出让金计收及土地补偿款的设定应当充分考虑原土地权利人的预期。

采纳


7

建议完善旧村庄改造中搬迁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处理、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相关规定。

采纳


8

建议细化旧村庄改造中合作企业退出相关。

采纳


9

建议明确旧城镇改造项目退出机制,合理确定实施方案的有效期限。

采纳


10

建议旧村庄改造结合项目实际确定搬迁补偿安置标准。

解释说明

为规范全市旧村庄改造工作,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对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则、标准进行原则性规定,具体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结合项目情况适当调整。

11

保障原权属人自主选择原址回迁、房票安置或其他搬迁补偿安置方式。

解释说明

房票安置是现有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形式,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等价原则,原权属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安置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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