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8月5日
嘉宾: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成军
地点:在府前路1号3号楼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礼堂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成军等在府前路1号3号楼礼堂召开“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拟近期印发实施的《广州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内容,介绍我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情况。随后,在会场接受了各大新闻媒体关于广州住房保障工作的专题访谈。
提问: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那么同样作为出租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答:我们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很多年了,但是从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一直没有明确,这一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是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公租房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必须承担起的兜底保障责任。保障性租赁住房属于普惠性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市场主体提供房源。
二是保障对象不同。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供应,有明确的收入和资产准入限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并优先保障新市民群体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不设收入线门槛。
三是筹集主体不同。公租房由政府负责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
四是准入退出管理要求不同。公租房实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适度政策支持,适度约束管理。
提问:“十四五”期间的住房发展目标较“十三五”期间有较大的提升,除了提到的实施举措,有哪些实施路径?
答:“十四五”期间的131万套发展规模,结合现有工作推进情况,已分年度、分区域、分渠道予以细化落实。在年度安排方面,商品住房的供应逐年提升,其中,今年力争供应商品住房12万套;保障性住房则在前两年加大筹建力度,以加快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其中,今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在空间布局方面,结合各区人口、用地、住房等情况,将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目标分别细分到各区。其中,中心城区(含越秀、荔湾、海珠、天河)计划供应10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21.42万套保障性住房,南沙副中心和外围城区(含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计划供应55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44.58万套保障性住房。在筹建渠道方面,分别明确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筹建渠道,其中,60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通过七种渠道筹建,包括城市更新复建安置区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工改租、商改租”、产业园区配建、集体建设用地新建、土地公开出让新建、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需要特别指出,现各年度、各区域和各渠道的发展目标,会根据住房供需情况,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予以优化调整。
提问:目前,保障性住房有哪些重点项目在推?
答:目前,公共租赁住房的重点项目主要有石丰路项目3452套、嘉禾联边项目2400套、萝岗中心城区项目(二期)1600套、石丰路项目(二期)计划建设约1500套、原南方钢厂项目(三期)计划建设约2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大项目主要有北山村项目2000套、凤和村项目983套、长腰岭项目629套、滨江东项目543套。共有产权住房的重点项目除了已经开展配售的南岗项目(榕悦花园)1866套外,主要有鸦岗(一期)项目2994套、新造项目4013套。
未来5年,广州计划通过七种筹建方式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建17万套(间),现已落实到300多个具体项目。截至2021年7月底,已完成筹建13.37万套(间)。保障性住房重点项目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