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缘

表彰评优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数据 > 奖惩公示 > 表彰评优
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获评“广州市文明单位”
来源: 广州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 发布时间:2017-12-04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11月30日,广州市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通报表彰了2013-2016年度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广州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市城市路政所)获评“广州市文明单位”。

近年来,市城市路政所着力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将为人民服务理念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通过巡查、督导、执法三管齐下,有效遏制“拉链路”和乱开挖的现象,主动帮助区级道路管理部门追案破案,为市民安全、畅通出行提供有效保障。2013-2016年路政巡查督导率、问题处理闭环率、行政处罚案件处结率均实现100%,得到媒体和市民的广泛好评。

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的道路上,市城市路政所在外塑形象的同时不忘内强素质。

一是以党建工作带动文明单位建设发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构建“一点两会三机制”,紧抓行政效能提高关键点,深化中心组学习会和每月党员学习会,健全谈话谈心、廉政宣贯、廉政自查三机制,增强廉政意识,形成学、做、行良好氛围。

二是通过在单位视频墙、智能交互平板上滚动宣传播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宣传标语、规范路政日常文明用语等途径,在全所范围形成讲文明、树新风、全所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是开展“送法规到现场”行动和“同在蓝天下,你我爱护它”活动,前往施工现场或单位宣讲相关施工围蔽、概况牌规范等新规,强化建设施工单位依法施工、规范施工意识,切实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实行柔性执法,大多数当事人经劝诫后及时中止了违法行为,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四是开展党风政风家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反对“四风”,弘扬红色家风,使文明创建工作延伸到家庭。

今后,市城市路政所将继续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围绕单位中心工作,通过“环境建设熏陶人、特色活动激励人、道德建设塑造人、先进典型鼓舞人、教育培训武装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团结友爱、勤政廉洁的路政队伍,全力推进单位各项事业取得更长足的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