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缘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共建平安和谐小区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9-13 06: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着重从五个方面入手,形成打击物业管理区域涉黑涉恶涉乱高压态势,推动物业服务行业乱象治理,维护小区和谐稳定,保障市民安居乐业。

一、统筹部署,摸排线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市区联动处置机制。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互联互通,全面摸排物业管理区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15条,建立来源清晰、情况客观的线索台帐,为研判物业管理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势提供可靠依据。广泛发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行业协会力量,深入物业小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放张贴海报2万余张,引导小区居民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营造对物业管理区域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二、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高效、公正公开、惩防并举、协同推进原则,开展为期三年(2018-2020年)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依法办理物业移交手续、违规侵占业主利益,业委会不依法履职等严重侵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行为。

三、有的放矢,立法破题。

针对业主组织成立难、运作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角色错位,损害业主利益,引发矛盾纠纷;基层行政监管力量薄弱等热点、难点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全面启动《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于今年年初完成征求意见稿起草,并于2018年8月6日至9月7日挂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收到意见、建议358条。本次立法在制度设计上有所突破,明确了党领导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设立了符合广州实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助力业主组织发展,弥补基层监管缺位。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制度、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制度、业主自行管理制度、物业承接查验制度、共有物权登记公开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制度等,从宏观管理和微观操作层面均体现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对物业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要旨。

四、诚信为本,强化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今年8月1日实施了《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通过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收集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对企业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给予停止其参与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等的惩诫。业主满意度是物企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物业企业的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为业主选聘、解聘物业企业提供参考。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行政监管模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变,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诚信自律,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目前,配套开发的广州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已运行。预计年底前全市在册物业服务企业可完成系统注册和信息录入工作。

五、电子投票,业主决策。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出台了《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并完成“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的开发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目前已完成600余个小区业主信息与房产信息数据入库,其中30个小区业主使用了电子投票系统投票。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现有3000个住宅小区业主信息与房产信息数据入库工作。从业主使用体验看,该系统操作便捷,效率很高。业主只需通过关注“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绑定身份,就可对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等需要双过半甚至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重大物业管理事项进行投票,大大缩减了以往扫楼式投票的时间。同时,因其由政府开发运维,投票决策全过程通过系统监控,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及造假行为的发生,减少了共同决策的纷争,增强了业主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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