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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08 14:32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领人:

  为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需对正在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对象2021年度有关情况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予以发放2021年度的住房补贴。现将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已按原《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解决办法》(穗组字〔2010〕46号)或《关于印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方案>的通知》(穗组字〔2017〕98号)领取了部分住房补贴,需按原标准继续领取2021年度住房补贴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

  二、提交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间在线提交年审申请。

  三、网上办理流程

  本次年审工作全流程在线办理(系统将于2月23日开放),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公共服务事项,选择“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年审)”栏目,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及相关材料。

  经市住房保障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异议的,审核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通过的,可以领取2021年度的住房补贴。

  四、发放额度和发放时间

  本次年审仅对申请人2021年度应发放的住房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视在穗在岗月数发放2021年度的住房补贴,发放月数最多为12个月。住房补贴资金将视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在2022年内发放至个人(单位)指定账户。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年审仅对申请人2021年的情况进行审核。申请人在2021年间若曾在多个单位工作,所有工作单位均须出具在岗时间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申请人在《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其现任职单位不一致的,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申请本次年审。

  专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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