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将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其中,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企业会被要求在广州市的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政银企”三方监管账户,并通过该监管账户收取租金及押金。
下一步,广州市将对从业主体、房源信息、租赁资金监管、租赁合同、网络平台责任、租赁服务、房屋安全、纠纷调处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
租赁资金监管,成为关注焦点。根据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广州市的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政银企”三方监管账户,并通过该监管账户收取租金及押金。
同时,鼓励采取“押一付一”“押二付一”等交易方式。住房租赁企业转租或分租房屋的,转租或分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未经房屋业主书面同意,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次承租人的租金周期不得长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周期;经房屋业主书面同意的,住房租赁企业尚未支付给房屋业主的租金纳入监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月租金两倍的金额纳入监管。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住房租金贷款的信息共享。涉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影响金融秩序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涉及无照经营、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整治规范租赁市场工作力度。
征求意见渠道:
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2021年2月20日-3月19日。
公众获取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文本附件下载。
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dongchunqi@gz.gov.cn)、邮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5楼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邮编:510030)、传真(020-83367095)等形式反馈。
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联系电话:020-83367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