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对我市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分支机构开展年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受检机构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标准内部开展自查自纠,登录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下称:系统)查看企业登记信息、估价师注册信息与“三库一平台”“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平台”是否一致,企业、估价师注册登记已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办理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及从业人员注册变更手续。
二、请各受检机构于2022年11月1日前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完成归档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上报至系统,生成业绩清单。
三、我局于2022年11月4日通过系统下发年度检查任务,检查任务提交通道关闭时间为11月30日,请各受检机构在时限内及时登录系统领取检查任务,按照任务要求在对应的检查内容栏目中上传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档案保管场地照片及估价质量、人事、财务管理制度等材料。
四、我局根据受检机构上报的业绩清单随机抽取评估报告,各受检机构通过系统推送的报送任务将对应的评估报告完整版(包括技术报告、附件)以及已隐藏公司信息的待评审版以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系统,报告上传通道关闭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五、我局对线上检查发现问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委托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组织专家对抽检报告开展评审,综合线上、线下检查情况及估价报告评审情况,通过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