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各区住建部门,各金融机构、各房地产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要求,为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经企业申请、各区核查,并报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小组同意,形成了广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清单(第二批,排名不分先后),现推送给你们。
一、各金融机构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对接、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名单内项目,自主决策和实施,对于条件充分的房地产项目推动尽快落地放款,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跟踪项目贷款落实情况,落实“推送—反馈”工作闭环,共同推动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各区住建部门要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依托区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需上级协调的,及时上报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各区住建部门、各金融机构要落实融资金额“发放—使用—偿还”的管理闭环,并将相关融资协调进展情况分别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上报。
广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