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计划对广州市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分支机构开展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标准开展自查,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机构要及时申请办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变更,估价师变更执业单位的要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变更注册手续,并在“三库一平台”人员花名册及人才库更新信息,确保企业、人员的登记信息与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子系统(下称:系统)信息一致。
二、我局于2024年11月1日通过系统下发年度检查任务,请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时登录系统领取检查任务,并按照任务要求在对应的检查内容栏目中上传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材料。2024年11月30日前,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将本年度完成归档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上报至系统,生成业绩清单。
三、我局根据业绩清单随机抽取房地产评估报告,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将被抽中的评估报告完整版(包括技术报告及附件、三级审核表)以及已隐藏公司信息的待评审版扫描(图片格式)上传至系统,报告上传通道关闭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
四、我局对线上检查发现问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委托相关专家对抽检报告开展评审,综合线上、线下检查情况及估价报告评审情况,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