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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拆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延期公告(穗房延拆字〔2020〕2号 )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原市国土房管局于2004年2月5日核发拆许字〔2004〕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4〕4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0〕第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绿化、道路。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荔湾区下九路景云里1号之一、1号之二、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11号之一、11号之二、13号、15号,下九路西来西街1号、3号,下九路西来正街31号、33号,下九路33号、35号。
  三、拆迁人: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五、拆迁期限: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宝源路95号
  联系电话:81033155
  联 系 人:冯伟雄
  附拆迁人员名单:冯伟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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