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一、编制背景
我市按照“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公益基础、规范治理、企业减负、持续发展”导向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9公里综合管廊投入运营,已有电力、给水、通信等管线入廊。
为加强管廊的运营管理,有效预防和应对管廊运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高管廊运营应急处置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广州市综合管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处置流程图共8个章节和2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运营的综合管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引发的管廊安全突发事件,管廊内各专业管线的应急处置遵照其对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二)突发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能力,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一级至四级应急响应,对应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第一主任、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市管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管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组织指挥协调。
(三)组织指挥体系。为做好管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设立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管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指挥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恢复管廊运营等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根据管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的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置12个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工程抢险组、监测预警组、群众工作组、治安维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医学救援组、交通运输保障组、通信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并对各工作组分工进行衔接。
(五)运行机制。包括预防、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应急结束、后期处置等环节,并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要求。
(六)工作界面。一是管廊运营单位应编制应急防灾综合预案,明确各类管廊管线事故防范和处置措施,并会同管线单位编制管廊内应急抢险现场处置手册,规范各类管廊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强化管廊内部各管线之间的应急处置协作,减少相互影响,建立与管线单位的联络协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现场协调水平;二是管线单位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提出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并报管廊运营单位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