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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及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2-06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按照2017年12月21日“广州市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现场会”要求,现将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具体使用要求及相关培训工作等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2月1日起,向全市建设工程开放使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

即日起,已纳入市住建委公布名录的商业银行配套开放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系统,交通银行广州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系统,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系统。

二、从2018年2月1日起,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实施实名制管理。

2017年7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实施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管理(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三、对于2018年2月1日以后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的新开工项目,其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于报监之前在平台开通各自项目负责人账号;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还应在银行系统开通财务员账号、开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四、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建筑工人考勤数据接口标准已于2017年11月1日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上公布。目前已经连通数据接口,可以将工人考勤数据实时上传至平台的部分考勤机型号详见附件。

五、2018年2月28日前,对全市行业监管人员,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有关工作分工如下:

(一)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市行业监管人员进行培训;

(二)各区(含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增城开发区、广州空港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市市政站会同市安监站组织对市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六、平台操作咨询

(一)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可进入网页,在“办事指引”栏目下载《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操作指南》进行查阅学习。

(二)市宣教劳保中心负责市管项目有关咨询工作并指导各区咨询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业务咨询电话:020-32257000;

施工企业业务咨询QQ群:512666139;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业务咨询QQ群:614481837。

(三)各区(含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增城开发区、广州空港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安排一名咨询工作人员负责平台咨询服务(范围为本区工程项目有关问题)工作,并在2018年1月31日前将咨询工作人员姓名和咨询电话号码报送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可以通过QQ群:614481837报送)。

 

附件:已与平台连通数据接口的部分考勤机型号.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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