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2019年11月30日起,各地级以上市(含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并由发证机关统一对原核发的纸质证书分批次换发电子证书。为确保电子资质证书信息准确无误,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尚未领取电子资质证书的企业,凭粤建通账号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通过“存量资质证书统计信息表”(详见附件),进行信息核对。经核对信息有误的,请在该系统发起信息变更申请。
二、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区住建、审批部门及局各相关业务处室,按省住建厅的要求复核“存量资质证书统计信息表”(详见附件)各自核发的资质证书信息,复核情况请于2020年3月1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审批管理处,由我局汇总后报省住建厅。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