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要求,有序开展招投标活动,降低评标专家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我市将在中心城区和南沙、番禺、花都、黄埔、增城、从化六区之间逐步推行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在办理项目进场交易登记后,可自愿申请选择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所需的设备设施及场地保障工作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负责落实。
本通知自2020年9月11日起施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