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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广州市荔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21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市荔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经增城区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广州市荔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整改期限届满仍未提交整改材料。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我局决定撤回广州市荔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如广州市荔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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