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22〕180号),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按要求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企业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上传相关材料,并对本企业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我局安排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负责工程监理资质企业统计报表数据的复核和汇总工作。
联系人和电话:市监理行业协会联系人:陈工,电话:020-83338979。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