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2〕462号)工作要求,现开展本年度广东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二次推荐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在穗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资料寄到指定地址,本次推荐截至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2〕462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联系人:杜子文,电话:020-83521047,邮箱:826685250@qq.com,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1号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