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缘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住建业务 > 建筑业管理 > 通知公告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1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市各相关培训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符合条件(见附件1)、注册地及实际培训工作均在广州市、有意向申报的培训机构(包括建筑企业,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在2023年8月10日前(含当天)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周*颖,联系方式:15975408477)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整理各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按培训机构分配名额(见附件3),对照附件1明确的基本条件,结合实际,通过组织专家评估、实地查看等形式遴选确认,对拟确定的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通过的培训机构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测试、发证;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积极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提供多渠道、多类型的继续教育资源。

  三、培训机构要健全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师资力量,完善培训课程,规范开展培训,及时向社会公开培训信息。做好培训报名表、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培训测试录像等资料留存备查,自觉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指导,实行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对在培训、测试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取消培训机构资格。

  请点击下载浏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之附件1

         附件之附件2

         附件之附件3

         附件之附件4

         附件之附件5

         附件之附件6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