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住保办、市重点项目中心、市建研中心,广州建筑集团、市机场建投集团,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信息化安全监管水平,防范化解建筑起重机械隐患风险,构建高水平安全生产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20〕21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信息化管控的通知》(穗建质〔2022〕740号)的实施情况,现就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化安全监管要求如下:
一、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化监管责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级住建监管部门应统一使用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信息化安全监管。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跟进所监管的建筑起重机械业务流程进展情况、安全监控设备的实时数据、异常数据报警信息和已接入平台的塔式起重机司机室实时监控视频,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照“不过夜”原则及时处置异常报警数据信息,现场核查后按流程申请消警闭环。
各房建项目参建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应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PC端)、广州住建APP(移动端)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业务,按照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化安全管理要求,履行基础验收、计划告知、安拆告知、“双确认”、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等重点流程环节管理的主体责任。使用单位未办理安装、顶升验收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办理使用登记。
二、加强安全监控设备的数据真实性、实时性和安全性
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备实时传输数据的真实性、实时性和安全性,安全监控设备应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广电等运营商物联网加密卡直连接入融合监管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转发数据。各运营商应确保网络故障在2小时内排除,不得中断安全监控设备的数据传输。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室监控视频宜通过物联网加密卡接入。
对未执行国家标准GB/T37366直连接入安全监控设备以及未接入塔式起重机司机室监控视频的塔式起重机械,系统自动执行诚信评价动态扣分。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严格查处数据造假、异常报警数据不经现场核查和不及时消警闭环的行为。
三、优化计划告知、人员变更、“双确认”等关键流程要求
融合监管平台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入场及作业前3日报送实施作业计划的管理要求,允许参建单位结合现场使用情况对作业计划进行变更调整。实际作业时间与计划不符,需变更调整作业时间的,应在实际作业前1日的17时前完成变更。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系统最终上报的作业计划告知时间和作业人员信息开展相关作业。
根据企业和个人用户账号唯一性要求,不允许企业和个人存在多个注册账号的情况。为保障现场作业人证一致,安拆作业变更人员时若存在人员每年度频繁变更工作单位或变更人员过多的情况,需经过安全监督机构审核。
如因网络信号、系统突发故障维护等特殊原因无法生成关键节点“双确认”信息的,项目参建单位应在系统补充提交线下确认签批核查表和相关证明资料,并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严格查处“双确认”环节不按照流程管控要求确认、人员违规操作确认、确认照片弄虚作假、线下故意跳过确认环节等存在重大安全管理隐患的情况。
鼓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起重机械相关智慧工地技术应用,试点无人机、移动视频监控设备等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通过平台开展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关键节点过程远程监管。
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人员应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且作业人员数量应满足安拆要求,作业前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减少人员。作业前安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接受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签字确认。作业人员确认、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及过程均须现场拍照存档,并上传至融合监管平台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使用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进行复核,并将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资格证书核查结果上传至融合监管平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模块,严禁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朱文强,联系电话:020-8312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