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综合管廊,下同)合同在线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签订合同。
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具备建设工程合同在线签订功能,主动发布相应操作指引,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的规定公开合同订立信息。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局和各区住建部门将按项目监管原则以“双随机、一公开”、标后评估等方式对合同在线签订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