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为保障民营建筑企业(以下称民营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广州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
一、制定背景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相继印发,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新的措施路径,促进民营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民营企业参与我市建筑市场情况进行调研。企业反映,目前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压力大,希望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多番研究,并征求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六条,主要包括:
(一)支持行业协会评选推介优质民营企业。按照《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提出的“建立本地优质合规民营企业‘白名单’并动态更新”,鼓励行业协会评选具备履约能力的优质民营企业并建立动态进退机制,对外发布相关名录,向市区项目建设单位等建筑市场相关主体推介名录内企业。
(二)提升民营企业在招标项目的参与度。主要是明确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的资质资格条件或者评标评审标准,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机会;明确一定规模以下采用通用技术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时,弱化资信评审因素,以期缩小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竞争的差距,提高中标机会。
(三)支持优质民营企业扩大发展空间。主要是鼓励国有企业与优质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鼓励总承包单位在确定分包单位时优先考虑优质民营企业。
(四)鼓励国有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主要是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优质民营企业在投资开发、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对点帮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五)建立优质民营企业培育服务机制。一是在项目报建、资质提升、业绩认定等方面精准指导、精心服务;二是主动收集和跟踪民营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六)坚持推行包容审慎监督执法。主要是强调监督执法过程中,坚持包容审慎态度,广泛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准确适用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禁止“一刀切”的执法形式。
三、主要特点
(一)提出更大力度的支持措施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若干措施》针对民营企业市场经营困难和品牌知名度受限的“堵点”,鼓励行业协会评选具备履约能力的优质民营企业,对外发布相关名录,向市区项目建设单位等建筑市场相关主体推介名录内企业;鼓励国有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同时提出弱化一定规模以下采用通用技术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的资信评审因素,切实帮助优质民营企业扩大市场声誉,获得更多发展空间、市场机会。
(二)优化支持发展的服务机制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
《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包括项目报建、资质提升、业绩认定等方面的精心服务措施,强劲助力提升企业发展“硬能力”;主动收集和跟踪民营企业诉求,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打造优良的法治环境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
《若干措施》强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广泛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准确适用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禁止“一刀切”的执法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助力民营企业专注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