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3〕801号)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动态核查工作。经查,广东潇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毅业建设(广东)有限公司限期内未提供核查资料;广东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中能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负责人产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详见附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请以上企业于2024年5月17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限届满前向我局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及相关资料。整改期间,以上企业应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执行,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核查情况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