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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房屋建筑工程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启动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省级工法的征集和初审工作,并将通过初审的工法推荐上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建筑业企业或在我市工程开发应用工法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均可申报,原则上一家企业申报省级工法(房屋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专业工法)数量不超过15项。工法申报条件如下:

  (一)遵循国家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二)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且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三)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或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提供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四)已经过3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且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五)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国家级工法、其他省(部)级工法雷同,已在其他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申报评审的同一工法不得申报;

  (六)已超出8年有效期的省级工法有创新发展且满足上述(一)至(五)点条件的,可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资料。

  每项工法申报纸质资料1套,按以下顺序以A4纸型外包软皮纸装订成册:

  1.《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附件2);

  2.工法文本,文本中不得出现编写单位、编写人员名称或应用工程名称、地址、参建单位和人员等相关图文信息(编写说明详见附件3);

  3.工法应用实例(附件4);

  4.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或证书,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有);

  5.工法关键技术评价的有关资料,包括:关键技术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关键技术评价意见书、技术研究报告等;

  6.工程实践应用的证明材料,包括: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部分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可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分部)验收证明文件等;

  7.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8.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10张);

  9.技术原创承诺书(附件5)和科技查新报告;

  10.《2023-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附件6);

  11.如已超出8年有效期重新申报的,另附原工法文本及批准文件。

  (二)电子文档材料。

  1.上述纸质资料按编号顺序分别扫描成单独的PDF文本,工法文本一并提供word文档;

  2.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10张),鼓励提供5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

  电子文档资料按序“打包压缩”并注明申报单位后提交我局审核。

  三、申报程序

  (一)省级工法申报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并于2024年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寄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管理和培训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林华强,联系电话:020-83124447;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联系人:王工、关工,联系电话:020-83270753,邮箱:2534879594@qq.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25楼。

  (二)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工法进行审核,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后,汇总专家审核意见将工法推荐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专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工法。

  (二)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

  3.工法文本编写说明

  4.工法应用实例

  5.技术原创承诺书

  6.2023-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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