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新蕴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经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质动态核查,广州市新蕴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且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我局拟依法撤回广州市新蕴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4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期提供有关申述材料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处,逾期视作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撤回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徐科,联系电话:020-8304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