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含空港委)、市节能墙革办,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穗府令第92号)》,为不断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实施水平,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随机抽查,掌握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情况、施工图审查阶段贯彻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和做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水平。
二、检查组织
我局委托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墙革办)负责本次检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对象及范围
检查对象为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范围为2021年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指标计算是否规范、准确。
(三)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是否合理、完善。
(四)是否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文件。
(五)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的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审查意见是否明确等。
五、检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1年4月至10月。
(二)检查项目数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通过广州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按照不小于5%的比例,逐月随机抽取2021年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检查。受检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资料;检查组按照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开展对受检项目的检查工作,检查全过程要留痕,确保检查过程合法合规,检查结果公开、公正。
(二)切实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行为的,由市节能墙革办发出《广州市建筑节能工程抽查整改意见书》,抄送监管受检项目的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督促落实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按要求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市节能墙革办进行汇总;对根据法律法规须予以行政处罚的项目,由市、区住建局按规定另行处理。
(三)按时报送总结。市节能墙革办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将整体情况报送我局。我局将对绿建节能设计和审图落实较好的工程项目予以表扬,对绿建节能设计和审图不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予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检查资料清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市节能墙革办联系人:秦红根,电话:020-81071697,邮箱:qinhonggen@gzcc.gov.cn;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曾熠宇,电话:020-83124953)
附件:
2021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检查资料清单
一、施工图审查意见、节能设计审查表、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表。
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相关专业图纸:
包括规划图纸、建筑施工图(包括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和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结构施工图、暖通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电气施工图。根据项目设计实际情况,提交景观施工图、装修施工图、建筑幕墙施工图、中水(雨水)处理回用、太阳能光电光热、热泵系统、建筑智能化等专项设计图纸和资料。
三、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和绿色建筑设计指标计算书:
包括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居住用地指标计算、地下空间利用计算、日照环境模拟计算、室外风环境模拟计算、室外热环境模拟计算、场地雨水专项规划设计(场地超过10万平方米时)或综合利用方案专项说明、围护结构隔音量计算、室内背景噪声计算、房间自然采光模拟计算、自然采光改善模拟计算、可调节外遮阳计算、室内自然通风计算、可再循环材料比例计算、可重复使用隔断(墙)面积比例计算、高强结构材料比例计算、高耐久性混凝土比例计算、水量平衡表和水系统规划简要说明、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可再生能源比例计算(生活热水部分)、空调冷热源设备能效指标计算、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比计算、空调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计算、空调动态负荷计算、照明功率密度计算、可再生能源比例计算(发电部分)等。
四、根据绿色建筑设计的实际情况提交:
生态规划补偿报告、建筑优化设计专项分析报告、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计算书、声学设计专项报告、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告、BIM技术应用报告、热电冷联供方案分析报告、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