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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小区“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9-25 08:56 浏览次数:- [字体:]

红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服务,加强小区安全风险防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小区物业服务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小区物业服务,重点做好:保安服务到位。小区主出入口加强门卫值勤,做好门卫值班登记和外来人员登记等;保洁服务到位。小区内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楼道等无滞留垃圾,屋檐、雨棚、露天平台等无积存垃圾;绿化服务到位。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修剪、养护,绿地无杂草、杂物,绿篱无毁损现象;车辆停放管理有序。车辆无乱停在人行道、绿地现象,消防通道畅通,无占用堵塞现象。

二、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障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全面排查小区高空坠物隐患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和设置围蔽设施。位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业主整改。

三、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及时组织清理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及时劝阻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规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查处。

四、开展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开展物业小区内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防汛防风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加强防汛防风安全管理,降低灾害风险。重点对历年发生过内涝的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他易受水浸区域进行排查整治,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五、开展反恐防范工作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开展反恐防范工作宣传,把反恐防恐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识恐、防恐、反恐和防范个人极端事件的意识。强化小区内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期间,注重做好物业小区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开展登革热防疫防控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完善小区防蚊设施建设,落实小区灭蚊周记和孽生地清理等日常措施,加强环境治理,及时清除公共环境的各类型积水,定期组织蚊虫消杀,在小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灭蚊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灭蚊知识,增强小区居民登革热防疫防控意识。

七、开展70周年国庆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开展70周年国庆宣传活动,在小区内悬挂国旗,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张贴、播放国庆主题宣传标语和宣传画,积极营造70周年大庆氛围;开展节日游园、文艺晚会等活动,丰富业主的节日生活;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居委会,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氛围。

八、加强发动和督促检查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并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上述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于不按上述要求开展工作的企业,及时约谈,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予以通报并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按照《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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