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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16 08: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住建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9〕534号)《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穗防〔2019〕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备汛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防汛防风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加强防灾风险管理,降低灾害风险。

二、突出防汛重点,及时排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小区用水、用电、防汛防涝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发电设施及其他设备、雨水管道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重点对地下车库、排水管网,及其他易受水浸区域进行排查整治,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特别是去年“山竹”台风期间受灾严重的小区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并完善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同时,要备足沙包、挡水板、水泵等防汛物资,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理险情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防汛防风主体责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利用小区宣传平台及时向业主发送防汛信息,提示业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通知并组织业主尽快将车辆从地下车库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最大限度确保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五、组织交流学习,加强经验推广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总结往年防汛防风工作经验教训,尤其是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各区住建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宣传典型,组织交流学习。

六、加强督促检查,跟进整改落实

各区住建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防汛防风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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