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业主和业主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经广泛征求和采纳各方意见,制定了2018版《广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全市,供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照使用。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