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再精简和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更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我局将对中心城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开发建设单位代交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交资料变更、开发建设单位申请退回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个人申请退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4 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网办,并按全流程网办要求对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反映。
调整后的办事指南现予发布,自2019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网页链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业务办事指南网址链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业务办事指南网址链接
1.开发建设单位代交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办事指南网址链接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44211420200002
2.开发建设单位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交资料变更办事指南网址链接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442114204000
3.开发建设单位申请退回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办事指南网址链接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442114203000
4.个人申请退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办事指南网址链接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44211412600001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44211412600002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442114126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