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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02 18: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20〕414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预计划名单的通知》(穗建技〔2021〕84 号),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示范工程(以下简称“BIM 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申报和评选工作,并于2021年6月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名单,取得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我局决定开展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第二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 BIM 正向设计示范工程建设,旨在提升 BIM 技术应用水平,加快 BIM 技术人才队伍培养,促进我市工程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并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提供技术、人才和项目基础数据支撑。

  二、活动组织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2021年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BIM 分会专业委员会承办具体评选事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纳入2021年第二批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预计划名单。

  三、申报条件

  (一)工程规模及要求:申报的工程项目应为新建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并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

  (二)工程范围:1.注册地在广州市的设计单位,限申报广东省内的房屋建筑工程;2.注册地不在广州市的设计单位,限申报广州市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申报要求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设计单位负责申报,每家设计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已纳入2021年第一批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预计划名单(见附件1)的项目无需再次申报。

  (二)设计单位填写《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2),将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表报送至 BIM 分会专业委员会,电子版申请表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杨远丰,电话:28849919,邮箱:yangyf@pearl-river.com)。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曾百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3124966;

  杨远丰(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BIM 分会专业委员会),电话:2884991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第一批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预计划名单

  附件2: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项目申请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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