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镇街、相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维护业主权益,提高征集业主意见效率,我局对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投票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完善了意见征集功能,现通知如下:
电子投票系统征集业主意见功能主要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占全体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向街道提出启用。
2.物业服务区域调整。由占全体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向街道提出启用。
3.住宅停车场收费议价。由占全体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向街道提出启用。
4.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10名以上业主向向街道提出启用。
5.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房屋出现供水故障、排水故障、供电故障等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由10名以上业主向向街道提出启用。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的职能分工,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共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物业管理处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