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为全国提供“广州经验”,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广东省住房租赁协会主办的“住建杯”——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暨保障性住房、整租运营一体化设计竞赛(含市场化整租运营管理分赛)将于10月15日正式启动,目前竞赛报名通道已开启,诚邀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广泛参与!
城中村改造暨保障性住房、整租运营一体化设计竞赛
一、设计竞赛主题
本次城中村改造暨保障性住房、整租运营一体化设计竞赛(简称“设计竞赛”)以“旧村新生·美好人居”为主题,旨在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融合发展,通过统筹城中村改造积极拓展保障性住房房源,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好房子”,聚力打造绿色、低碳、生态、智慧型创新活力社区,为原村民、新市民、青年群体、工薪阶层等群体创造更加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设计竞赛内容及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拟选取广州市某规划建设单元的部分地块作为竞赛设计范围。
(一)征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一体化设计方案
1.竞赛内容:设计方案集规划、设计、运营一体,包含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公共配套、构建适应性居住空间、整租运营思路及工作策略建议等方面,并鼓励在规划、设计、运营等环节对现行政策及标准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详细活动内容可通过“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住建杯赛”专栏下载相关《竞赛任务书》进行了解)。
2.参赛对象:粤港澳大湾区及全国各地规划、建筑、景观等专业设计单位、高校科研机构、房地产相关企业等。鼓励单位联合参赛,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集思广益。
(二)征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金点子”
1.竞赛内容:在总体规划、建筑设计、项目建设、整租运营、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详细活动内容可通过“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住建杯赛”专栏下载相关《竞赛任务书》进行了解)。
2.参赛对象:原村民、新市民、村集体、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体、运营企业等为主的全体社会公众、群体。
三、设计竞赛报名方式
拟报名参赛的团队或个人,请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住建杯赛”专栏下载填写相应赛事报名表,并于2024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竞赛组委会邮箱:msc@gzcsgxxh.org.cn 。
四、设计竞赛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设计方案或“金点子”发送至设计竞赛组委会邮箱:msc@gzcsgxxh.org.cn。
竞赛组委会将于2024年12月上旬组织评审。
五、设计竞赛奖项设置及相关信息
本次竞赛设置“优秀设计奖”和“金点子奖”。
优秀设计奖:共6名,一等奖40万元(1名)、二等奖30万元(2名)、三等奖15万元(3名);
金点子奖:共18名,一等奖3000元(3名)、二等奖2000元(6名)、三等奖1000元(9名)。
获奖单位和个人将获得相应的奖杯、证书及奖金,获奖情况将在主办方网站等官方平台公布,优秀设计单位还将有机会参与广州市相关政策导则编制。
后续活动信息将在“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广州日报“新花城”APP陆续公布,敬请关注。
“广州机场建投集团”微信公众号
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网站:http://www.gzcsgxxh.org.cn/
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微信公众号
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市场化整租运营管理分赛
管理分赛以“旧村整租新景·贤才安住无忧”为主题,分设计、运营两大组别。管理分赛也已同步启动,报名渠道同步开通。(详细活动内容可通过“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住建杯赛”专栏下载相关《竞赛任务书》进行了解)。
拟报名管理分赛的团队或个人,请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住建杯赛”专栏下载填写相应赛事报名表,并于2024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分赛组委会邮箱:perceval0918@gmail.com 。
分赛事更多信息将在“广州市住房租赁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网站:http://www.gzzulin.com/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微信公众号
如对竞赛事项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拨打电话咨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期待您的参加!
活动组织单位及咨询电话
指导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广东省住房租赁协会。
协办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广州市时报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城市更新分会、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
设计竞赛咨询电话:020-83841693
管理分赛咨询电话:020-8634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