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24〕17号)、《广州市市本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穗建规字〔2024〕24号)等相关规定,经对参加资格审核的1872户申请家庭进行审核,1714户申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127户申请家庭不符合申购条件,31户申请家庭自愿放弃申购。现将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5月30日—6月6日)。
附件:萝岗和苑(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