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货币补贴核发工作的通知》(穗人才办函〔2015〕18号)的规定,经审核,2014年度及2015上半年度符合领取高层次人才住房货币补贴条件的人员新增以下31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领取住房货币补贴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豪贤路193号 ,举报电话:83323969 )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举报电话:83568037)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附件:广州市高层次专业人才2014年度及2015上半年新增发放人员名单.doc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