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自2014年2月17日印发实施,有效期3年,已于今年2月17日届满,需要进行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的操作流程,市住房保障办对《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于11月3日至11月12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征期间,市民可登录网站http://www.gzcc.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市住房保障办反映意见和建议(邮寄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市住房保障办12楼审核分配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zbbzfc@gzcc.gov.cn;传真:83370861)。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