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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州市政策性租赁住房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19 17:40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各住房租赁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和建设银行总行签订的《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国有金融机构资源配置优势,充分利用政策性租赁住房信贷发放推进作用,积极筹集建设一批政策性租赁住房,推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现就做好广州政策性租赁住房申报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政策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企事业等各类市场主体通过新建、改建和盘活等方式,筹集建设的小面积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常住人口、新落户和新就业的大学生等供应。
  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单套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为主。成套房屋按间出租、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也可以按间纳入统计范围。
  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通过商业、办公、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存量住宅改造;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产业园区配套生活用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等方式筹集。
  二、申报原则
  政策性租赁住房坚持“诚实守信、自主申报”原则,由权属人或运营管理单位等作为申报人,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房源自主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通过登录“广州市政策性租赁住房统计管理系统”(登录地址见附件),创建机构账号,按要求录入房屋套数、单套(间)建筑面积、租金均价、出租对象等信息,自主在线完成政策性租赁住房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录入“广州市政策性租赁住房统计管理系统”的房源,经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政策性租赁住房优惠信贷等支持。享受政策性租赁住房优惠信贷等支持的房源,其租金价格应低于周边同质房源市场租金,具体结合房源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广州市政策性租赁住房统计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s://bzzf.zfgzf.ccbhome.cn/#/login?params=gz&tpt=gz)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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