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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公告
来源: 本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14 14:3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广州市城隽雅苑北区和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公告》(以下简称《销售公告》)规定,现将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递补选房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选房时间和批次安排

  本项目递补选房时间为4月22日,具体批次安排详见附件2《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批次安排表》

  二、递补选房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二楼。

  三、递补选房对象

  根据《销售公告》第五(四)3点关于“如原申报为优先配售的申购人,经审核确定为普通配售申购人的,将按其顺序号归入普通配售申购人序列,若其顺序号在参加资格审核名单中最后一位申报普通配售的申购人顺序号之后的,则不能参加后续选房顺序号的摇号”的规定和第4点关于“……第二轮的选房按照本次摇珠确定的顺序号先后依次进行,无需再摇珠确定选房顺序号”的规定,结合《关于参加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申购资格审核的公告》公布的参加资格审核名单中最后一位申报普通配售的申购人顺序号为164,可以参加本次递补选房的申购人(不含已办理网上终止申购)如下:2023年3月公布的《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申购人资格审核结果公告》中的核定优先配售申购人,以及2022年11月公布的《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资格审核结果公告》和2023年3月公布的《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申购人资格审核结果公告》中摇珠顺序号在164前(含本数)的核定普通申购配售人。具体递补选房对象和选房顺序号详见附件1《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顺序号结果(2023年)》。

  四、特别提醒

  (一)具体递补选房安排和要求、签订合同安排和要求以及买卖合同等文件,详见“珠江租赁”APP发布的《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方案》。为方便申购人能够顺利选房,请申购人仔细阅读《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方案》内容,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选房准备。

  (二)申购人因个人或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而放弃购买的,可以于4月21日17:00前在网上申购页面主动办理终止申购手续。

  (三)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 申购人或受托人未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选房现场的。

  2.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屋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选房认购确认书》。

  3.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因突发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原因而延误的除外)。

  申购人购房资格丧失和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起算时间以《销售公告》第七(二)点规定为准。

  (四)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或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自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的90日内,应当主动腾退所占用、使用的前述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承购人,自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的次月起,住房保障机构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未按规定时间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五、咨询热线

  如需咨询递补选房相关问题,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7:00,拨打咨询电话:4007901999或销售热线020-83621021、020-83621023、020-83621024、020-83621025、020-83621026。

  附件:

  1.广州市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顺序号结果(2023年)

  2.龙归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批次安排表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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