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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改业务办理窗口迁移的公告
来源: 本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19 17:5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公共服务业务办理要求,自2024年8月19日起,房改房业务(含住房货币补贴开户登记,房改房“重购”退房、改补购、改换购,公有住房返售,房改房信息更正,单位住房基金使用申请,房改信息查询,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等业务办理工作由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华利路61号)5楼505-511窗口迁移到3楼329-333窗口,房改业务咨询由5楼546窗口迁移到3楼334-336窗口。

  特此公告。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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