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服务业务办理要求,自2024年8月19日起,房改房业务(含住房货币补贴开户登记,房改房“重购”退房、改补购、改换购,公有住房返售,房改房信息更正,单位住房基金使用申请,房改信息查询,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等业务办理工作由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华利路61号)5楼505-511窗口迁移到3楼329-333窗口,房改业务咨询由5楼546窗口迁移到3楼334-336窗口。
特此公告。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根据公共服务业务办理要求,自2024年8月19日起,房改房业务(含住房货币补贴开户登记,房改房“重购”退房、改补购、改换购,公有住房返售,房改房信息更正,单位住房基金使用申请,房改信息查询,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等业务办理工作由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华利路61号)5楼505-511窗口迁移到3楼329-333窗口,房改业务咨询由5楼546窗口迁移到3楼334-336窗口。
特此公告。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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