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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来源: 住保办 发布时间:2017-10-24 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于今年1月有效期届满,需要评估修订。为进一步做好来穗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加强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政策修订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住保办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2016年7月27日,该办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选取来穗人员较为集中、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量较大的白云区、黄埔区,召开了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政策实施情况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等基层人员对政策操作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2016年12月,该办委托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开展《实施细则》专项评估,对政策试行情况进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9月27日、29日,研究团队会白云区、黄埔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召开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典型家庭代表座谈会,收集了各阶层对《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市本级公租房政策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该办修订形成《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2017年7月13日至22日,《征求意见稿》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挂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挂网公征期间,市民对准入条件、申请程序、积分制排序、租金标准、租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经认真研究,该办会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对合法、合理、可行的意见予以采纳修改。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住保规字〔2017〕1号)》已按程序于2017年9月5日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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