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46号,下称《实施意见》)和《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穗府办规〔2016〕9号),结合本市实际及从化、增城区市场租金水平等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从化区区域系数为0.6,增城区区域系数为0.7。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与《实施意见》一致。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