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21〕6号)
【文字解读】
一、工作背景
2021年6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重点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文件提出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5项基础制度和6个方面的支持政策。7月22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韩正副总理出席会议,对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
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结合韩正副总理的部署要求,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提出了4个方面22条具体工作措施。其中,9条是对接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22号文的有关精神和支持政策,其余13条是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提升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
《意见》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房源,不断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含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逐年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目标,逐步提高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标准,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二)工作措施
《意见》从加强规划设计管理、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在加强规划计划管理,优化市区责任分工方面。共3条措施,完善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相关规划计划衔接、优化市区筹建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市区筹建任务落实评价和激励机制。
二是在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推动多渠道供应土地方面。共8条措施,理顺市本级保障房项目用地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区政府主体责任。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鼓励产业园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
三是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多主体参与筹建方面。共7条措施,支持整租各类房源用作公租房、城市更新旧村全面改造科学配置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存量房源整租运营、保障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和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实施税收优惠,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简化审批流程,建立保障性住房联合会审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四是在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保障租住居民合法权益方面。共4条措施,整合优化现有国有租赁平台等,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盘活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经营性资产。探索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房源之间相互转化,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政策性住房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