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9号)
【音频解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有效期的通知》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9号)自2016年7月1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7月27日,经报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以《关于延续实施穗府办规〔2016〕9号文件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0号,以下简称《公租房办法》)对穗府办规〔2016〕9号予以延期实施1年,2022年7月17日到期。
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研究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鉴于上位法规政策正在优化调整,为确保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完整性和延续性,故延长《公租房办法》有效期2年。同时根据2019年《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对《公租房办法》不涉及实体内容的有关管理单位名称作必要调整。我市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进展情况和最新精神,结合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际,继续推进《公租房办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