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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受理申请的通告
来源: 本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03 2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及相关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推出2020年面向单位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定向向大学城12所高等院校(下称各高校)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项目为大学城佳苑,总套数为1512套,项目地址、数量、户型、租金标准、物管费标准、生活配套、交通设施等情况详见大学城佳苑项目简介(附件1)。

  二、申请对象

  本次推出分配的大学城佳苑公租房面向大学城12所高校(按院校代码顺序依次为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供应,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各高校与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办理整体租赁后再向符合条件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本单位教职工配租(优先分配给教师)。

  三、申请条件

  纳入本次整体租赁范围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流程

  (一)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本单位教职工,填写《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附件2)。

  (二)各高校负责按申请条件对申请职工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资格的教职工名单和租住需求汇总后,填写《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汇总表》(下称《申请汇总表》,附件3)、《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人员明细表》(下称《申请人员明细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详见附件3《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所列的资料)提交至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意向申请登记。

  五、提交资料

  大学城高校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纸质资料

  1.《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汇总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人员明细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文档(U盘报送)

  1.《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

  2.《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3.《申请人员明细表》Excel文件;

  4.《申请人员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六、房源开放日

  1.申报意向及资料受理期间,疫情管控不解除,原则不安排样板房开放。各大高校可通过城壹平台,进行 VR看房。

  2.在疫情管控等级允许的情况下,可视高校需求,提供点对点服务,实施分批限流、定时预约参观。

  3.申报意向及资料受理期间,如疫情管控解除,则视情况安排样板房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分配要求

  (一)房源点户型选择原则:1人(1户)1种户型,各高校负责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需求。

  (二)统筹管理:为方便集中管理,原则上同一高校的房源集中在同一栋楼或同一楼层。

  八、分配原则

  按照供需匹配、适当调剂等原则进行分配。

  (一)供需匹配原则

  按照供需匹配原则向各高校进行整体配租,当房屋需求大于供应时,原则上按各单位对各户型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某高校某户型分配套数=某户型总供应套数*某高校某户型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求套数/各高校某户型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求套数之和)进行分配。

  (二)适当调剂原则

  当某户型需求大于供应时,根据高校意愿适当调剂分配需求不足的户型。

  九、租赁期限

  城投住房租赁公司与各高校签订的整体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仍需租赁的,最多可以续租1次,总租赁期最长不超过10年。

  十、各高校分租要求

  各高校整体租赁后应根据以下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大学城校区教职工分租:

  1.各高校根据获配租房源情况及教职工需求情况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优先分配给教师),分配管理方案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10日。

  2.各高校根据分配管理方案开展名单公示等具体配租工作。

  3.各高校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教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交付各高校后6个月内将分配结果通过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备存。如高校未及时报存分配结果,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按整体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如高校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6个月及以上的,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单位承租资格,收回房屋,自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住房保障申请。

  十一、特别提示

  (一)各高校报送的申请职工名单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姓名、身份证号(隐蔽部分号码)、工作单位、是否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是否当前未享受公租房保障、是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申请户型等。

  (二)各高校对教职工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分配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并短信通知单位联系人。分配结果公布后,将通知获配租各高校签订租赁合同,及时办理入住。

  (三)若获得配租,各高校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租赁合同,并在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回,逾期未领取或未交回租赁合同视为放弃配租,所配租房源将另行分配。申请资料递交受理后,可在2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单位在《申请汇总表》填报的电子邮箱,查看单位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样本。

  十二、受理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佳苑东街2号首层)

  十三、受理时间

  5月22日全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十四、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城投住房租赁公司:83842516

  2.监督电话:广州政府服务热线:12345;市住房保障办:83195555。

  附件:1.大学城佳苑项目简介.doc

  2.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

  3.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汇总表

  4.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人员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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