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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继续受理申请的通告
来源: 本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6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及相关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继续推出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定向向大学城12所高等院校(下称各高校)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项目为大学城佳苑分配剩余房源,总套数为567套(一房一厅190套、两房一厅377套)。
  二、申请流程
  (一)分配对象、申请职工条件、申请流程、提交资料清单、分配要求、分配原则、租赁期限,详见《关于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受理申请的通告》(网址:http://zfcj.gz.gov.cn/zjyw/zfbz/zwxx/zfbzfyxx/content/post_5762242.html)。
  三、注意事项
  (一)高校分租要求

  各高校整体租赁后应根据以下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大学城校区教职工分租:
  1.各高校根据获配租房源情况及教职工需求情况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优先分配给教师),分配管理方案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10日,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管理方案报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存查。
  2.各高校根据分配管理方案开展名单公示等具体配租工作。
  3.各高校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教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交付各高校后6个月内将分配结果通过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备存。如高校未及时报存分配结果,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按整体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如高校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6个月及以上的,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单位承租资格,收回房屋,自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住房保障申请。
  (二)特别提示
  1.各高校报送的申请职工名单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姓名、身份证号(隐蔽部分号码)、工作单位、是否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是否当前未享受公租房保障、是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申请户型等。
  2.各高校对教职工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分配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并短信通知单位联系人。分配结果公布后,将通知获配租各高校签订租赁合同。
  4.若获得配租,各高校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租赁合同,并在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回,逾期未领取或未交回租赁合同视为放弃配租,所配租房源将另行分配。申请资料递交受理后,可在2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单位在《申请汇总表》填报的电子邮箱,查看单位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样本。
  四、受理地址
  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佳苑东街2号首层)
  五、受理时间
  (一)剩余房源第一批申请的受理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9:00至12:00。
  (二)若仍有剩余房源,将根据后续申请情况定期(11-12月每月最后1日前受理的为一批)受理和分配。
  六、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城投住房租赁公司:83842516
  2.监督电话:广州政府服务热线:12345;市住房保障办:83195555。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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