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17年3月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单位整体租赁。根据5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情况,现将第二次分配结果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有31家,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1991套(详见附件)。
二、市住房保障办将分批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获配租的单位领取租赁合同通知书、签订租赁合同,请各单位联系人留意相关短信和电话。若单位联系人发生变化,请及时前往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3号窗递交书面报告办理变更。
三、该批房源分配后,剩余房源将继续向有需求的单位进行分配。目前,天河区珠江嘉苑,白云区南悦花苑、金御苑,黄埔区苗和苑、亨元花园、榕悦花园仍有部分房源,将继续接受单位整体租赁申请。